房县县长专题调研环保与南水北调工作

12.08.2014  10:23


   8月4日上午,房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蔡贤忠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家波、副县长石教辉、县政府党组成员曾立福、县政府办主任徐文的陪同下,到环保局就当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调研。

   蔡县长视察了环保局班子、队伍、制度建设情况和环评、污染排查治理工作状况。并听取了县环保局、县南水北调办等负责人的工作汇报。

   蔡贤忠指出:当前,环境安全事故呈易发、多发态势,而且随着环保追责问责制度的不断强化,环保部门处在“风口浪尖”,环境安全风险无处不在,特别是随着10月份北京开始调水,《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于7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环保法》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环境监管、环境监测、环保执法工作的压力和任务不断加大,环保工作的敏感度进一步放大。为此,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完成环保各项工作任务。

   蔡县忠强调: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必须正确处理五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长远目标是一致的,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生态建设可以更好地吸引外商前来投资,加快经济发展,同时,良好的经济条件又可以更好地促进生态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要处理好自律和监督的关系。自律就是企业的自律,监督就是政府的监管。企业一方面要积极利用各方面条件发展自己,同时又要增强自身的社会环保责任感,不能为了发展而破坏环境,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环保部门代表党委、政府承担环境保护职能,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人民群众赋予的职责。三是要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抓好环保工作,要将当前工作与长远工作相结合,要注重长远规划,科学谋划。四是要处理好一般和重点的关系。一般和重点就是点与面的关系,在全面做好环保工作的同时,要重点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五是要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环保局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同时,要重点抓好环境监管工作,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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