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迅速开展扶贫考核问题整改工作

28.05.2017  07:02

  5月中旬,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扶贫办相继通报和反馈2016年度贫困县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来凤县高度重视通报问题,知耻而后勇,及时研究部署,梳理问题清单,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迅速组织整改。

  一、强化担当、迅速整改。接到扶贫考核问题通报后,5月15日,召开政府常务会,传达通报文件,研究整改措施;5月17日,召开县委常委会,梳理扶贫考核问题,研究安排整改工作;5月22日,召开四大家领导联席会,通报省扶贫考核问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5月23日,召开“全县精准扶贫实绩考核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学习两办通报和省扶贫办文件,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县经管局、县易迁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绿水镇和漫水乡先后作大会检讨发言,县长杨局成作整改工作报告,县委书记邢祖训作重要讲话。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查摆、全面诊断、全面整改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如期完成整县脱贫任务;要深刻认识扶贫考核问题的严重性,正确认识当前脱贫攻坚面临的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和扶贫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工作必须务实、过程必须扎实、结果必须真实;要狠抓扶贫考核问题整改,在思想上要知耻后勇、行动上要真抓实干、保障上要增强活力、问责上要“动真碰硬”,确保及时整改,取得实效。

  二、高举一反三,查摆问题。省扶贫办反馈来凤县2016年度精准扶贫工作存在减贫成效群众满意度较低、农村专业合作社带动产业发展能力不高、“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不够、扶贫资金投入和监管不到位、扶贫搬迁工作进度不快和金融扶贫平台风险金没有到位等5个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来凤县根据省两办通报要求,围绕脱贫目标、脱贫质量、工作环节、群众认可、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排查,列出突出问题清单13个,在减贫成效方面存在减贫成效群众满意度低的问题,动态管理方面存在扶贫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精准施策方面存在产业扶贫严重滞后、健康扶贫覆盖不全、易地搬迁工程缓慢、社会关爱体系不全等问题,资金使用及扶贫投入方面存在整合资金占比少、资金到户不落实、统筹资金绩效差、小额信贷增长慢等问题,扶贫工发责任制落实方面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驻村帮扶不扎实、基层组织能力弱等问题。

  三、深刻剖析、究诊“病灶”。深刻剖析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存在4类原因。一是学习思想不深入。学习新时期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和系列政策不够,对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和精准扶贫的精髓理解不深,对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系列政策把握不准确,对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政策与措施相结合的应用不够,在具体工作中,应用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和系列政策解决扶贫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不高。二是思想认识不深刻。没有将扶贫攻坚系列政策要求与实际工作目标相衔接,出台的县域精准扶贫行动方案不系统、不全面。面对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群众评价不高、项目推进不快、部门履职不力、工作落实不佳”四个问题,少数干部职工存在“悲观失望、疲惫不堪、应付了事、明哲保身”心态,表现在扶贫攻坚工作中的“主体意识、担当意识、大局意识、绣花意识”不强。三是统筹协调不到位。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系列部署,没有统筹运用精准扶贫系列政策,没有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整合力量、整合资源、整合资金作用发挥不够。没有及时纠偏精准扶贫工作中影响目标实现的懈怠和不作为,没有及时解决精准扶贫推进过程中出现的不协调、不够力、不达标的突出问题。四是项目管理不严格。没有认真执行财政扶贫资金整合的政策和扶贫项目负面清单管理规定,资金整合力度不小,项目管理不规范,对一些违犯规定的意见要求没有及时阻止;没有全面、及时建立扶贫项目第三方验收制度,对一些面广、量大的项目没有公正地实施普查验收。

  四、对“”施治,“消号”整改。针对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了《来凤县扶贫考核问题整改方案》(来办发【2017】  号),细化成24条整改措施,对每一条整改措施都提出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间、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贫困户识别一户一户核准、问题一村一村查找、措施一项一项抓实、资金一笔一笔审核、政策一条一条落地、责任一级一级到人”的“六个一”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实施“靶向治疗”,有的放矢抓好整改落实,限期达到整改目标。

  一是进一步压实帮扶责任。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落实一名帮扶责任人,形成结对帮扶关系,对贫困户脱贫负全责,并录入系统备案督查。要求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入户1次。驻村工作队员要全面掌握驻点村所有贫困户基本情况,做到“一口清”。按照“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的要求,帮扶责任人到帮扶户家中,宣传扶贫政策,谋划扶贫项目,协助申报实施,落实帮扶措施,录入卡表系统。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必须落实3项以上的增收项目;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在资产受益扶贫、资金受益扶贫、社会兜底项目中必须落实1项以上的措施;对外出贫困户,每季度至少联系1次。按照“增强内生动力、提升脱贫技能”的要求,每个贫困户每年至少接受2次以上的技能培训。

  二是提高特色产业带动能力。搭建带动平台。以村建立“一站、两社”(村金融扶贫工作站、农民专业合作社、村资金互助社),100%的贫困村、40%以上的一般村都要建立“一站两社”,确保贫困户应入尽入。发展产业基地。围绕“三茶一果、三畜一禽”主导产业,每个贫困村必须建成占耕地面积60%以上的主导产业基地。密切利益链接机制。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土地入股、订单服务、务工增收和收益分红等方式,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合同,明确利益链接方式和路径。合同签订率要覆盖60%以上的贫困户。

  三是实现贫困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面。成立专业合作社。以贫困村为重点,坚持能人、大户、企业牵头,农户(贫困户)参与,实现贫困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提高合作社辐射带动能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鼓励通过订单服务、土地入股、务工增收和收益分红等方式,带动贫困户脱贫。每个合作社至少带动10户以上的贫困户脱贫。

  四是加快易迁工程建设。围绕“搬迁入驻、完善基础、服务配套、收入保障、规范管理、数据录入”的目标,严格执行易地搬迁贫搬迁政策,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6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16年1455户、5612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17年2038户、7675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五是建立健全农村“三留守”服务体系。建立留守人员村情档案和户情档案,成立农村互助组织,开展心理咨询,健全关爱服务制度,给农村留守人员提供生活问题、精神慰藉、医疗康复、紧急救援、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建立健全养老、教育、医疗等农村公共服务,实施农村留守人员社会保护计划,鼓励农村妇代会主任、心理咨询专职教师、社会志愿者等群体为留守人员提供专兼职服务。全面落实“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扶持政策,做到应扶尽扶、应补尽补。   

  六是提高资金整合占当年可整合资金比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要求,完善资金整合方案,落实整合主体,建立项目平台,明确整合范围,核定整合数量,确保应整全整,不该整的不整,确保存量资金的50%以上、增量资金的15%以上整合用于精准扶贫。

  七是实现政策规定的到户扶贫项目资金全覆盖。加大落实力度。从5月20日起,全面开展“户户到、五落实”结对帮扶活动,帮扶责任人到贫困户家中,本着“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的原则,帮助贫困户落实3个以上能支撑脱贫的项目。改革考核办法。通过招标竟选引入省扶贫主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县贫困户(包括已脱贫户和当年脱贫户)实行拉网式验收,用户脱贫合格率、减贫成效群众满意度分别考评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乡镇及县直帮扶单位的精准扶贫工作实绩。

  八是提高统筹整合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严格执行项目政策,遵守项目操作程序,细化项目环节监督,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规范项目库管理。围绕脱贫目标,完善县、乡镇、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库,建立“库内立项、库外不受”的精准扶贫项目建设机制。完善项目管理办法。稳妥推进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到人项目“四到乡、八到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村实施、乡镇报账、县监管”的精准扶贫项目操作程序。

  九是加强小额信贷扶贫工作。加强金融扶贫平台建设,及时足额调拔2016年、2017年风险补偿金2000万元,全县金融扶贫风险补偿金达到3000万元。围绕“金融扶贫推动产业发展、产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增收”目标,全面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和真正带动贫困户发展、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都能按需求便捷获得贷款。力争全县小额扶贫信贷规模突破3亿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6000户以上;以村为单位,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覆盖面达40%以上。

  十是落实扶贫开发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扶贫开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完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规范项目操作程序。认真执行《来凤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项目申报、审批、公示、实施、验收、报账等环节的监管,坚持项目“四制”管理。加大问责力度。加大扶贫项目前、中、后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防患项目实施风险。对项目实施不到位、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及时给予处理;对截留、挤占、贪污、挪用、套取扶贫资金等任何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给予查处。对扶贫考核问题的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分别按大会检讨、组织处理、个案查处等方式进行问责。

  五、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落实县、乡镇、村党政一把手和县直帮扶部门主要负责人精准扶贫“负主责、负总责”的工作制度;落实县、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直部门班子成员联系村、包扶贫困户制度;建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扶贫考核行业指标负主责制度;建立帮扶责任人对结对帮扶贫困户脱贫负主责制度。坚持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原则,建立强有力的扶贫领导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打通堵点、突破痛点、务求高效,以实际成效来协调督导扶贫工作;建立扶贫攻坚“月会”制度和“月调度”制度,按月“交硬账”,对“交不了硬账”的坚决处理;围绕“贫困识别准确率、贫困精准退出率、贫困帮扶措施准确率达标”的要求,健全县、乡、村扶贫信息管理制度,强化扶贫信息系统问题整改,打造无错项、无漏项、无缺项和无逻辑问题的“四无”扶贫信息系统,明确村级扶贫专干及其职能,建立稳定的县、乡镇、村脱贫管理队伍。改革扶贫督查方式,强化“实地、实事、实人”的影像督查,强化“开工、进度、支付”等硬措施的督办,强化影响项目开工、施工、验收、结账等“肠梗阻”重点环节的查办,推进扶贫攻坚工作有序、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