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环境保护局排除一件环境隐患事件

01.02.2016  15:39

2016年元月25日,我局接到一家白酒酿造企业要求我局协助处理贮存四年的酿造废水(尾酒),我局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由局污控股组织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和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样、监测等,并提出有效的处理措施。

通过监测,该企业废水pH值在2.65-2.71之间,化学需氧量在44763mg/L左右。如果随意就近倾倒,将直接影响沿河下游水质,引起城区饮用水源安全隐患。

经我局协调处理,由业主单位立即采取措施,将废水pH值调至6.5-8.5之间,然后用槽罐车分批次运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过三天时间的有序奋战,在监测技术人员的指导、执法人员的全程监控下终于安全排除这起环保安全隐患。保证了我县城区饮用水的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

借此,我局将进一步在全县开展一次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本着全面排查到位,依法查处到位,深入整治到位的原则,充分落实环境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环境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以筑牢环境安全生产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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