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建立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8.08.2018  12:02

8月22日,竹溪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竹溪县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强调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统战民宗部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该制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联系会议主要任务是负责研究解决涉及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问题,抓好工作指导、综合协调和督办推进,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第二部分是28个组成单位及职责,规定了联席会议成员实行席位制,原联席会议成员因职务发生变动不再担任联席会议成员的,其职务继任者自动成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委统战部,县委统战部分管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统战部相关科(办、局)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第三部分是议事规则,内容包括会议制度、报告制度、调研制度、保密制度等4项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由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每半年召开1次工作例会,根据需要也可不定期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要严格会议、报告、调研、保密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