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红安县工商局强化五措施做好“两法衔接”工作

24.08.2015  15:01

  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今年以来,红安县工商局强化举措,着力构建起与司法机关的外部联动机制和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的审查监督机制,积极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较好地实现了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县工商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定《红安县工商局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县工商系统负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以及“两法衔接”工作中事后监管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两法衔接认识。通过制定下发《红安县工商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实施办法》,明确了对有案不移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同时通过举办岗位大比武执法实践竞赛活动,对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依法办案、依法移送的意识。

  三、完善案审机制,规范刑事案件移送。制定《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根据两法衔接的精神实质,通过提请司法机构提前介入,加强实施行政处罚前与公安、检察机构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处罚案件核审机制,全面规范刑事案件移送工作。

  四、创新协作举措,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专人、专机、专位负责“两法衔接”日常工作,同时实施与检察机关案件系统录入端口对接、互通,加强县工商系统与县公安系统、县检察系统以及县法制办关于“两法衔接”的信息共享。

  五、强化监督考核,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年初,对 “两法衔接”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并将依法进行移送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以罚代刑”或隐瞒不报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按《红安县工商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黄冈红安县政府法制办、县工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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