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

04.07.2014  16:20
 

  

  公安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公安县创建村级文化活动中心示范村、标准村实施方案》,计划每年投入350万元,在全县开展创建村级文化活动中心示范村、标准村活动。这是该县继2013年开展创建标准化乡镇综合文化站活动后,推出的又一项文化惠民重大举措,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创建活动将按照“培育重点、典型示范、梯次推进、全面提高”的要求,实行“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验收”的创建模式,明确创建标准,由各乡镇政府选点创建。验收合格后,再由文化、财政部门实施“以奖代补”。2014年计划培育创建10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示范村,60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标准村(含10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示范村)。

  作为公安县文化惠民工程的重点建设项目和文化系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为把创建活动抓好抓实,公安县文化局在方案制定阶段,先后三次把乡镇文化站长请上门征求意见,四易其稿。方案成型后,该局分3个小组,直接把方案拿到村一级,面对面征求农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力求把这一“惠民工程”办好办实。

  公安县计划五年内使全县三分之二的行政村创建成为村级文化活动中心标准村,为加快推动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