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县委书记胡玖明对重大火灾隐患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28.07.2014  11:47


7月18日,十堰晚报专版刊登曝光了3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见报后郧县县委书记胡玖明对其中曝光的4家郧县火灾隐患单位情况作出重要批示:要立即成立四个工作专班,规定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间,对违规不办的,严厉追究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重拳出击,现场督办。自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郧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先后3次召开重大火灾隐患现场督办会,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街办联系、居委会协调”原则,将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管部门确定为本级重大火灾隐患督办部门,明确督办部门领导、督办责任人和技术指导人职责,按照责任分工联合推动整改。

深入帮扶,跟踪问效。郧县大队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专班认真细致的针对四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工作深入帮扶指导,确保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帮扶实效,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整改时限内整改完毕。对违规不积极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单位,将上报县政府,按照胡书记的批示要求严厉追究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目前郧县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已经进入全面整治阶段,对已曝光的单位实行督办整治和跟踪问效。坚持对所有挂账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办,力争隐患早日消除,确保郧县消防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