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县国土局144天办不下土地手续 慢作为被问责

25.04.2016  13:41

  楚天金报讯(记者赵贝)国土局“耽误”重点文化项目,144天办不下来一道土地使用手续,该单位被新颁布的《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问责,取消今年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评选资格。省纪委“每周一案”昨日通报该起案例。

  通报显示,去年11月13日,我省某县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由县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办理该县一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的土地使用手续,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某某参加会议。李某某以未收到县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为由,一直未将会议情况向局党组汇报,导致县国土资源局一直没有启动该项工作。

  今年1月27日,在该县政府的督促下,县国土资源局将该事项交由县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县国土资源局二级单位)办理。但由于土地储备供应中心主任薛某某统筹不当,办理事项继续被延误。

  4月5日,县政府召开专题协调会,督办项目进度,发现县国土资源局历时144天(101个工作日),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办任务的问题,随即决定由相关部门对县国土资源局实施问责。

  省纪委指出,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党员干部陷入不会干事的怪圈,自觉压力大、风险高,甚至个别党员干部把不作为、慢作为当作“护身符”,信奉“做事会出事,干脆不做事”的所谓为官之道。细思可知,这种所谓的“压力”来源于对权力受到监督的恐慌,所谓的“高风险”体现出的是对利与责对比的考量,暴露出的实则是安于现状、得过且过、消极怠工的官僚主义倾向。

  省纪委强调,希望为官不为者赶快醒悟,摘掉“混日子”的帽子;否则,党纪国法将追责问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