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召开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

30.12.2014  12:01

为贯彻国务院安委会“12.5”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12月26日,通山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县政府办主任、安委会副主任金辉,安监局副局长镇咸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朱良和通报了近期全国发生的特重大火灾事故,分析了全县当前面临的火灾形势。随后,县安监局副局长镇咸勇宣读了《通山县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对行动开展时间和措施做了具体安排,明确了行动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强调了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责任落实。

县政府办主任、安委会副主任金辉就如何开展好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做到“困难面前不低头”。要求各成员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工作措施,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坚决不允许出现懈怠和疏漏,切实把消防工作抓实、抓细,确保万无一失;二要全力以赴、实打实干,做到“压力面前不松劲”。各单位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部署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三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做到“责任面前不懈怠”。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头地块,真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负主责,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要细化责任、齐抓共管,做到“隐患面前不手软”。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确保专项治理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