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孝昌县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15.02.2017  10:32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孝感市孝昌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加快建设“法治孝昌”为目标,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回顾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核机制,发挥法治引领作用。

1、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体系。县政府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全局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持续推进。县长胡斌、常务副县长罗剑锋多次主持县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专门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在年初的县政府全会上,专门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各乡镇、管委会和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本系统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

2、加强指导考核,监督依法履责。年初,按照省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全年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性和计划性。将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执法检查、执法证件审发、执法培训等牢牢抓在手上,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同经济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3、狠抓学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一是认真落实学法培训制度。县政府班子带头落实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孝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一把手开展学法活动。同时,将依法行政知识列为普法教育、党校培训、公务员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一年来,全县共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30余场次。二是认真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在全县积极开展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城乡法治建设和社会自治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基层依法自治水平。三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法治建设集中教育和“法律服务惠万家”活动,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6·5环境日、12·4宪法日等各种主题日活动,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集中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进一步畅通法制信息宣传渠道,认真分析总结政府法制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亮点工作,全年共编辑上报法制信息96条,市法制办采用58条,省法制办采用32条,有效宣传了我县法制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职能转变,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抓好行政决策制度的落实。认真落实《孝昌县人民政府工作规程议事规则和若干事项审批办法》、《孝昌县政府性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议事规程》、《孝昌县国土和规划管理议事决策规程》等文件,加强对项目资金、土地出让金、政府性债务和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的规范管理。凡是涉及财政性资金使用、项目规划建设等县政府所有重大决策事项,都必须经过县长办公会议或相关专门委员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同时,加大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力度。二是坚持合法性审查制度。重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法律顾问作用,县政府法制办列席县长办公会议,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在政府办公会议研究之前,都要经过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才上会研究,确保县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2016年,县政府法制办共审查拟上会文件、协议书、合同等各类文书160多份,为县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00余条(次)。三是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县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实施步伐,努力实现法律顾问制度的全覆盖。截止目前,县政府、14个乡镇(区)政府均已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46个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中30个重点执法部门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四是完善公众参与决策制度。凡涉及社会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都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网络调查、向社会公示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的质量。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认真落实《孝昌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规定》、《孝昌县规范性文件审查流程图》和《全县政府系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备案等环节作出了进一步的规范,要求凡是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要经政府法制办完成合法性审查后,统一使用“政规”字号序列发文,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2016年,县政府出台了《孝昌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孝昌政规〔2016〕1号)、《孝昌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孝昌政规〔2016〕2号)等2件“政规”文件。二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三是加强非“政规”系列文件的管理。对非“政规”系列文件,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行政决定、工作方案、指导意见等,均参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方式进行合法性审查,保证了专项工作的合法性。今年,共对80余件非“政规”系列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3、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不断深化“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强化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管理工作机制,按照省《通用目录》和孝昌实际,今年又调整3项,取消5项,保留了行政审批项目193项、行政服务项目28项。同时,按照项目设置要求对每个项目审批前置、审批流程、一次告知书进行了再造,减少审批前置30项,减少审批环节98个,确保每个项目审批内容、工作流程、办理时限达到规范化、标准化。深入推进“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等多项改革,用政府减权之“”换得企业群众办事之“”。2016年,全县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2926户,县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99464件,办结99464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社会效果反响良好。

(三)加强行政监督,完善监督体系,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1、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公信力。一是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不断完善、创新行政复议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层级监督职能,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一律依法受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县政府法制办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找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通过召开座谈会当面谈、电话转达双方意图等形式,积极促使当事人加强交流沟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县政府法制办2016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通过公平公正的复议办案,让老百姓感受到了行政复议的权威与公信力。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适应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出台了《孝昌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推动落实行政诉讼首长出庭应诉,建立法制工作人员和律师共同代理应诉制度,指导县直部门提高行政应诉能力。3月29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周巷新民碎石厂诉县政府行政赔偿案件,县政府县长胡斌作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这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5年以来,孝感市首例地方政府“一把手”出庭应诉案件。县政府28个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孝感市和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参加了旁听。在2016年审理的4件县直部门作为被告的案件中,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均按要求出庭应诉。

2、狠抓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圆满完成新一轮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换发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换证工作的统一要求,9月27日-29日,我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在县一中、县职业高中和县就业局同时举行,全县共有42个行政执法部门的978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统一考试,合格966人,合格率达98.77%。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安排,定期不定期对全县行政执法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全年共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监督活动30余次,通过加大责任追究和评议考核力度,增强了各执法单位依法行政意识。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加强“两法衔接”工作要求,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县直46个拥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实现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全覆盖,各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行政处罚案件录入,信息平台运行顺畅。2016年,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移送刑事司法案件共4件9人,审结3件5人,1件4人仍在审理之中,行政执法单位以罚代刑、有案不移的情况得到了有效改善。四是县政府法制办与县信访局、县法院建立了常态化联系机制,及时互通情况、分享信息,对发现行政执法行为存在问题的,及时要求相关部门整改,有力规范了部门行政行为。

3、发挥政府网站主阵地作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编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印发了《孝昌县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15年本)》。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务信息公开专页,下设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6个专题专栏。全县36家政府网站中,先后有10家网站进行了全面改造,16家单位重新进行了栏目规并整合。二是深化政务公开。以持续开展政府网站“四不问题”整改落实为抓手,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阵地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细化落实,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16年,共发布各类信息7316条,政策文件200余份、新闻信息6770多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80多条。三是强化政民互动交流。在县政府网站开设政民互动专栏,下设领导信息、咨询投诉、网上调查、政策解读、常见问题、议案提案、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8个栏目。2016年,共收到群众来信231件,办结216件,15件正在办理中,群众满意率达100%。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和民生问题,开展在线访谈5期,发布议案提案、常见问题、政策解读116条,发布网上调查、民意征集信息9次。

4、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定期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认真履行报告职责。县政府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做好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虚心听取县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代表、委员满意率连续多年在98%以上。

2016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在重要的位置来谋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需进一步提高。少数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观念与依法行政的形势要求不相适应,少数执法人员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二是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权威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执法主体对较复杂的执法难点问题存在畏难情绪,对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掌握和运用不够,在执法过程中缺乏底气,仍有极少数不作为、慢作为、执法不文明的现象。三是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普法工作虽然有持续性,但缺乏深度影响力和覆盖广泛性;未成年人学法意识不强,普法力度还需加大,群众信法、守法、用法观念不强。四是行政决策机制的科学性尚不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前收集听取群众意见,法律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和事后的信息公开、跟踪、监督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重点

(一)切实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法治孝感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不断强化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研究决定机制,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三统一”工作。

(三)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动态调整管理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取消和精简行政权力,优化和完善办理流程;同时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营造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案卷集中评查,重点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收费等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报备、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等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加强对各级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督促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部门法的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推进普法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六)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加强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不断提高法制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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