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局打造省市县三级平台矩阵 全省首推公职律师制度

29.09.2016  05:07

  “我志愿成为一名税务公职律师,我宣誓:忠于宪法、法律,维护税法权威……”9月28日,在湖北省国税局税务干部学校举行的公职律师入职仪式上,来自全省国税系统的65名公职律师现场宣誓,正式加入公职律师工作队伍,这标志着省国税局成为今年全省首个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的省直单位。

  据了解,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是指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证书,在税务机关从事法律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的在职工作人员。全省国税系统共有115名税务干部取得了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首批65人被颁发了公职律师资格证书。目前,全省国税系统构建了“省、市、县” 三级公职律师平台矩阵,比中央要求的2017年底前完成工作推进的目标提前了近2年。

  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职律师受公职律师办公室的指派或所在单位委托,主要承担7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为本单位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法律建议;二是参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修订和清理工作;三是受本单位委托或公职律师办公室指派,代理湖北省税务机关参加诉讼、仲裁和国家赔偿等活动;四是参与涉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工作;五是受委托或指派调查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六是撰写综合税政调研文章和法律论文;七是其他应由公职律师承担的工作。

  今年以来,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认真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有效发挥了公职律师服务税收改革的作用。目前已审核税收规范性文件10份,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94份,审核政府采购及民事经济合同30件次,参与审理重大税务案件60起,参与办理4起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讲授法律知识13场次,培训税务干部680人次,处理信访类案件12起,反避税案件1起。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省国税局在全国首创推行“出口退税贷”服务,省国税局与省级商业银行签订的《湖北省“出口退税贷”服务项目合作协议》,经过了公职律师的严格把关,保证了出口退税信用贷款的合法有效。(胡芳华、王猛)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