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着力打造多元解纷新模式
9月1日下午,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作了交流发言,以“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着力打造多元解纷新模式”为题,汇报了近年来湖北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与实践探索。
湖北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姜伟副院长现场点评指出,湖北法院采取“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模式,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并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大战大考中经受住了考验,最大限度满足了防疫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打赢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贡献了司法力量。
湖北法院的主要做法
一是引入社会力量快速调处纠纷。 坚持“请进来”,按照专业化、集成化、一体化的思路,把各类社会调解资源汇聚到法院,由法院主导形成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全省128个法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院调解网,建成集立案登记、调解速裁、信访接待、诉讼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调对接平台,通过专设人民调解室、律师调解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和律师进驻开展调解工作,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保险理赔、医疗卫生、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共建一站式纠纷联动化解服务平台,形成“法院+工会”“法院+妇联”“法院+保险”等“1+N”的多元解纷模式,并深化“分调裁审”改革,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让进入法院的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去年8月以来,全省法院通过调解、速裁、快审等模式解决纠纷66569件。孝感法院争取25个调解组织进驻诉讼服务中心,参与诉前、诉中调解,其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成功做法,写入了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二是推动资源整合参与诉源治理。 针对司法实践中调解力量难统筹、调解组织难管理、调解经费难保障的问题,湖北高院积极探索“走出去”的多元解纷模式,提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主导、司法行政部门管理、法院对接”的思路,由党委主要领导出征挂帅,政府出资兴建统一的人民调解中心,相关职能部门、调解组织入驻,运行经费由财政保障,日常管理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法院则在中心设立法官工作室、建设科技法庭、派驻快审团队,通过统一受理窗口、共享调解场所、融合调解力量、汇集专家资源、集约管理人员,建成诉调无缝对接快速通道,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超市”,努力形成“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在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在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目前,该模式已在全省推广,咸宁、宜昌、荆门、黄冈、孝感等地人民调解中心陆续投入运行,其中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建设经验入选湖北2019年度“十大法治创新案例”,受到司法部、团中央、中国法学会等各方高度关注,并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的批示肯定。
三是运用一站式建设成果力助疫后重振。 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千方百计服务复工复产,主动担起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为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游劝荣院长在座谈会上表示,下一步,湖北法院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坚持把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人民法院融入省域、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深化一站式建设,努力推动诉讼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