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院工作报告解读:去年23万人次被限制高消费
全省法院去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4万人 23万人次被限制高消费
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
昨日上午,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省高院报告解读]
省高院报告摘要:2018年,湖北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案件840939件,审结758437件,同比分别增长13.9%和13.5%。办案整体质效持续向好,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8%,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89.1%。
审理多起涉“红通”人员案件
●保持对严重暴力、涉枪涉爆、黄赌毒等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惩治销售“毒油条”“病猪肉”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从严打击涉及石油现货交易、保健药品推销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5405件。
●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职务犯罪案1522件;依法审理多起涉“红通”人员案件。
●一、二审审结涉黑涉恶案251件,判处五年以上重刑262人。
●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强揽建筑工程、非法采矿采砂等涉黑犯罪,从严打击“黑中介”“套路贷”等犯罪行为。
●规范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财产刑适用,全省法院一审对31名组织者、领导者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组织成员共处财产刑4749万元。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案433件。
●依法严惩贪污、挪用涉农扶贫款等犯罪,妥善化解涉及土地流转、移民安置等纠纷,集中人力物力开展产业扶贫、结对帮扶,为扶贫攻坚贡献司法力量。
●制定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办法,审结环境资源案4820件。2起案件分别入选全国法院“服务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审理全国首例涉黑团伙非法采砂危害长江环境资源案,对两名主犯判刑20年。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构建“惩治+修复”模式。宜昌、仙桃等法院责令被告人在毁林区域补植复绿,在长江、汉江水域放流鱼苗数百万尾,促进生态资源修复。
依法保护知名品牌
●审结各类民商事案442248件,标的额4563亿元。
●加大对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保护“白云边”“李时珍”“小米”等知名品牌,审结知识产权案9157件。
●武汉海事法院审理长江流域7省市海事案5053件,依法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1起案件入选全国法院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执行到位金额474亿元
●高度关注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民生诉求,加大对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审结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案81550件。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诉讼费3479万元,为符合条件的3191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5200余万元。
●强力推进执行攻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4万人,限制高消费23万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变脸老赖”等103人刑事责任。
●执结强制执行案210522件,执结率88.7%,执行到位金额474亿元。
●网络司法拍卖累计成交76.4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2.5亿元。
[省检察院报告解读]
省检察院报告摘要:2018年,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7779人,起诉52633人,出庭指控38554件,同比分别上升13.2%、7.3%、4.9%。
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等犯罪
●在助力防范风险方面,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起诉932人,涉案总金额过百亿元。
●在助力污染防治方面,以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为重点,深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主动监督、铁面司法,强化对偷排废水废气、盗伐滥伐林木等问题的打击整治,起诉相关犯罪1468人。
●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督促治理被污染的水域 6.3万亩、土壤198亩、河道岸线96公里、清除垃圾和固体废物42万吨。
●在助力精准脱贫方面,办理涉农违法犯罪案1930件;依托检察职能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1.1亿元。
●出台“鄂检十条”,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平等司法保护。依法办理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2045件。
●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7779人,起诉52633人,出庭指控38554件,同比分别上升13.2%、7.3%、4.9%。
●起诉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2352人,依法批捕起诉了“8·11”涉爆专案、唐冲驾车冲撞人群案等重大案件。
●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制毒贩毒、盗抢拐骗等严重暴力及易发多发犯罪,起诉23767人。
●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制售假药劣药等骗“血汗钱”、赚“黑心钱”的犯罪分子,起诉830人。孝感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涉案金额 5.6亿元的“10·9”特大网络诈骗案。
●全省检察机关对横行乡里、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共批捕4602人(其中涉黑犯罪662人),起诉2532人(其中涉黑犯罪655人),成功办理全国首例房产中介涉黑案等典型案件。
●注意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发现并移送相关线索252件。
排除非法证据2720份
●办理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各环节监督案65187件。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909件、撤案1071件,排除非法证据2720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01件。监督7.04亿元财产刑执行到位。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70件。强化对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领域打“假官司”问题的监督,办理虚假民事诉讼监督案42件,从中发现并移送伪造证据等违法犯罪线索18件。
●办理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国有财产等领域公益诉讼案4453件。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损毁的林地、耕地等2870亩,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被套取的国家补贴、社保等资金5.9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