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部署全面推进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工作

20.04.2016  15:59

(厅水资源处)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50%以上,当前大部分农业取水未办理许可证。加强农业取水许可管理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实现农业用水的规范化管理,对建设生态文明、化解用水总量控制矛盾、维护灌区用水权益、促进农业高效用水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推进我省农业取水许可管理,省水利厅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取水许可管理的通知》要求和《湖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387号令)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全省推进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我省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确定了加强取水许可管理的对象为大中型灌区;明确了工作目标,即2018年前完成全省43个大型灌区、169个重点中型灌区、342个一般中型灌区的取水许可证发放工作和取水计量监控设施安装,并正常开展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合理划定了省、市、县三级管理权限,即农业灌溉取用地表水流量10立方米每秒以上的、跨市级行政区域取用水的和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库取水的由省水利厅负责发放取水许可证;农业灌溉取用地表水流量5立方米每秒以上的、跨县级行政区域取用水的及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库取水的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发放取水许可证;其他由取水口所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提高了信息化管理水平,即要求所有灌区取水许可信息全部录入取水许可登记系统,做到发证灌区的基本信息随时可查,取水情况可实时监控。 

实施方案》就加强组织领导、摸清农业灌区用水现状、核定取水许可水量、核发取水许可证、落实灌区管理责任主体、推进农业用水监管、加强取水监控计量设施管护和强化用水管理考核等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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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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