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连续11年荣获目标考评优秀单位

20.07.2017  17:51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2016年度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评优秀单位和合格单位的通报》,通报省交通运输厅等49个单位为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评优秀单位,61个单位为合格单位。我厅已连续11年荣获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评优秀单位。

  一是党组重视站位高。厅党组始终把目标责任制管理摆在重要位置,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严格监督的领导体制。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各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厅党组全年重点工作安排,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拟订目标责任书初稿,并反复征求意见、组织讨论修改,厅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审定。在此基础上,厅与39个机关处室和厅直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为落实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督查抽查检查勤。第一,强化重点督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通知》,突出督查重点,强化督查实效,推动2016年和“十三五”交通运输目标任务的完成。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思路,每项重点工作明确1名厅领导牵头负责,1个责任单位(部门)牵头落实。厅领导践行“交通一线工作法”,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带队深入一线,协调解决交通运输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第二,强化网络督查。创新工作方式,改变当面催、电话催、短信催等传统的督查方式,将网络督查放在日常运行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厅OA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完善了“政务督查”模块和“重要工作专报”子模块,实现网上交办和催办。召开厅长办公会、双周碰头会30次,印发会议纪要30期,狠抓工作落地。第三,强化抽查检查。建立厅领导双周碰头会制度,定期加强沟通协商交流,及时通报上两周工作进展情况,部署推进下两周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量效率。通过《重要工作专报》,每月通报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公路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内河航运建设、站场物流建设、高速公路ETC建设等目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厅办公室、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各业务局按照时间进度节点,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狠抓目标任务落实。

  三是目标任务落实好。2016年,我厅与省委、省政府签订责任状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均圆满完成,部分指标超额完成。超额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全年完成投资1010亿元,为年度目标的112%。已建、在建高速公路总规模达7105公里,白洋、石首等9座长江大桥在建,创历史之最。“645”工程纳入国家规划。汉江五级枢纽开工兴建,雅口枢纽主体工程开工建设。我厅连续五届荣获全省党建先进单位、连续四届获全国文明单位。我省交通运输部门充分发挥了“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先行引领作用,获得省目标办和省政府目标办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