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规科处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02.12.2014  13:08

(厅规科处 人事处)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对2009年以来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模范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我厅规划科技与信息化处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2010年以来,厅规科处具体承担我厅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水利工作的牵头职责,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各处室和有关单位的支持下,坚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为重点,以“616”工程和“1+1”对口帮扶为抓手,先后报请水利厅党组同意成立了支持恩施州加快水利发展服务全国先进自治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支持散居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省水利厅关于支持恩施州加快水利发展服务全国先进自治州建设的意见》,组织编制了《省水利厅关于支持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水利专项规划》(2011-2020年),建立了上下联动、对口协作的工作机制。会同厅机关各处室单位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农村饮水安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山洪灾害防治等民生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在规划编制上统筹兼顾,在项目立项上优先考虑,在资金安排上重点倾斜,在投资政策上适度扶持,在建管机制上注重长效,在督促落实上做文章,为水利工作更好服务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被我省推荐为受国务院表彰的先进集体之一,并在9月23日召开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会议上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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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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