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深入推进厅直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0.08.2015  09:13
  8月17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和《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并集中布置对8家厅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坚持责任和问题导向,通过机构加强、制度完善、合力推进、结果运用、强化问责,对厅直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已成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了以任中审计为主,年度专项审计、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逐步建立起了厅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轮审制度。充分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加强干部监督、源头预防腐败、促进履职尽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推进交通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方面,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一个重要抓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审计职能。今年初,厅党组专门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厅长尤习贵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分管纪检和党务、人事的两位副厅长任副组长,特别是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本厅纪检监察重点巡查工作,更加有利于提高审计执行力,增强系统免疫力。

  二是完善制度设计,规范审计程序。对焦中央、省委和省政府新要求、新规定,及时出台《省交通运输厅厅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用于规范厅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指导厅直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本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努力形成认真履责、人人担责、事事尽责、严肃问责的工作机制。

  三是实现网络覆盖,突出审计重点。改变以往每三年审计一次、一次管三年的做法,对重点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每两年审计一次。对厅直单位主要领导为省管干部的,厅审计办则根据实际,通过进行预算收支执行审计、其他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将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内容融入其中,确保审计对象全覆盖,提高审计工作时效。

  四是坚持大胆问责,抓好成果运用。用好审计成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问责,通过适当运用情况通报的形式,达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注重及时收集、汇总和分析有普遍性的问题,揭示突出矛盾和隐患,从机制和制度层面上提出解决和防范的措施,发挥好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五是密切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厅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厅长尤习贵、驻厅纪检组长刘汉诚、副厅长程武多次听取汇报,统筹指导审计工作。厅监察室对厅审计办工作及时给予指导,注重将专项巡查监督与审计监督协调联动,提高审计效能。各成员部门密切配合,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共担、工作共推、成果共用的良好工作格局已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