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成为首家省级水利档案规范化管理“部特级”单位

12.12.2014  19:10

 

(厅办公室 厅宣传中心)12月11日至12日,水利部办公厅组成评估组,在武汉市对湖北省水利厅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进行“部特级”评估。经过听取汇报、专家质询、查看档案实物陈列室和库房、观看档案数字化操作演示等程序,对照《水利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综合评估标准表》要求,评估组专家合议评定,湖北省水利厅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综合评估分为93分,一致同意评为“部特级”。由此,湖北省水利厅成为全国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获评水利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部特级”单位的“第一家”。 

评估组对省水利厅档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厅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范畴。不断强化厅机关全员档案意识,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着力改善档案保管和利用条件。厅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业绩突出。坚持“系统抓、抓系统”,推动全省水利系统档案工作达标升级。自2010年厅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晋升为“省特级”,并被确定为湖北省电子档案管理第一批试点单位以来,省水利厅大力加强“数字档案”“信息档案”建设,档案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益进一步提升,档案对水利事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日益彰显,为推进全国水利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树立了标杆、作出了表率。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俊表示,我厅把档案工作与水利主要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不仅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而且制定工作计划、保障管理经费。厅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晋升“省特级”后,厅党组要求专班不撤、步伐不停、力度不减,再接再厉完成“部特级”综合评估工作。由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单位)配合,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照水利部有关办法、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认真整改,扎实做好部特级申报各项准备工作。这次顺利通过“部特级”评估,是厅机关档案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我厅将以此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档案宣传工作,努力营造重视档案、爱护档案、善用档案良好氛围,高标准、高要求提升厅档案工作,不负“部特级”、“第一家”称号。同时,抓好示范,带动全省水利系统档案工作整体水平上台阶。 

厅办公室、规科处、财务处、人事处、建设处、湖泊局、农水处、省防办、堤防局、宣传中心等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汇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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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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