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完成七座大型水库运行管理督查和考核工作

17.11.2015  19:47

(梁艳)为促进大型水库运行管理水平,落实全省大型水库运行安全管理工作对话谈心会会议精神,11月2日至15日,省水利厅督查组一行5人对荆门钟祥市石门、宜昌市西北口、襄阳市南漳县石门集、十堰市竹山县霍河、随州市随县天河口、麻城市明山和三河口等7座大型水库的运行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并按照《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千分制标准对水库运行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赋分,其中得分900分以上1座,  800至900分5座,700至800分1座。 

厅督查组一行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要求,以水库管理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经费落实、调度运用、应急管理、检查观测、维修养护、操作运行等为重点,采取查看工程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及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水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从督查考核情况来看,水库管理体制健全,落实了水库大坝管理和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健全,运行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为发挥水库工程效益提供了保障,但仍存在着日常维护和应急管理工作不够到位,确权划界工作推进乏力,维修养护经费到位普遍不足,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应用水平不高等问题。督查组分别与水库管理单位及主管部门沟通交换了意见,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 

近年来,我省持续开展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省级督查工作,自2009年以来,已累计督查43座大中型水库,有效地提升了全省大中型水库的运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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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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