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全省深化律师公证制度改革推进会

04.11.2017  11:06
      11月1日上午,省司法厅召开全省深化律师公证制度改革推进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正军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张正军总结了近年来全省律师公证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就下阶段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工作明确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盯住重点难点精准发力: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两个《意见》。 牢牢把握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我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的“一个方向”和“四条路径”,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层层建立律师工作督察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贯彻落实好中央“两高三部”《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省委政法委等六部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指导意见》,层层建立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发挥“维权中心”的作用,健全完善律师参与诉讼便利机制。

三是全面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教育广大律师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坚守执业“三条底线”。充分发挥“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的作用,律师协会要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四是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进一步巩固律师顾问团(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按照省“两办“有关律师“三进”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实现律师进村(社区)全覆盖,加大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力度。抓紧调研和谋划,尽早启动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组织律师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力求形成特色、打造品牌。

五是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律师行业党组织生活,壮大党员律师队伍,加强律师统战工作。积极推动从律师队伍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和检察官工作,加大律师参政议政推荐力度。着力提升律师专业水平,形成一批全国知名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张正军就下阶段全省深化公证工作改革,也作出了重点安排和部署: 一是优化事业体制机制。 对现有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尽快核定人员编制和绩效工资,积极推行备案制管理和企业化财务管理。 二是稳定和发展公证员队伍。 对改制后选择回机关的公证员设置过渡期,安排继续留任执业,及时引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到公证员队伍中来,确保公证队伍不散且后继有人、不断壮大。 三是强化公证质量管理。 加大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公证质量常态化督察机制,及时依法处理公证投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四是拓展创新业务领域。 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公证机构创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人民法院司法辅助等业务牵线搭桥。 五是稳妥推进合作制试点。 高标准、高起点做好我省三家公证处合作制试点规划,指导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分管局长、律公科(处)长,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省律师协会、省公证协会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厅律师公证管理处)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