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3月份理论学习会

17.03.2017  21:36

      3月16日,省农业厅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3月份理论学习会。会上,厅人事处负责同志解读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传达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要求和纪律规定。会议先后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共湖北省委关于省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省委书记蒋超良同志在全省市厅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上的讲话和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梁伟年同志在全省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贵洲同志主持会议并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通报了有关领导干部函询回复情况。他指出,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党中央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家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一是深入组织学习,要以支部为单位深入学习,将有关精神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填报对象。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三是抓好查核处理,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家厅领导,厅机关、驻厅纪检组全体干部;省畜牧兽医局、水产局、农机局、农村能源办班子成员,及内设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人事科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