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厅以实招硬招 从严管控公证质量

16.06.2017  01:31

6月9日,收到《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各地学习贯彻<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紧急通知>有关情况的通报》(司办通[2017]61号)(下称《通报》)后,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学习和深刻反思,深感《通报》措辞严厉,切中要害,振聋发聩,给本省公证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敲了警钟,触动很大。会上对整改措施进行了深入、具体的研究。厅党委一直重视公证工作和公证质量监管,谭厅长到任后多次深入基层公证处,调研指导公证改革和质量监管工作。5月9日部里关于北京国立公证处质量问题的通报下发后,谭厅长于5月12日迅速作出了批示 ,对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6月10日(星期六),谭先振厅长、张正军副厅长等冒着酷暑,深入到基层公证处进行检查督查,并于当晚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对贯彻落实紧急通知,开展检查督查进行研究部署。6月11日星期天,省厅组织人员再次对各地各机构传达学习情况进行了电话抽查和实地检查。

一、 迅速成立整改专班,压实压严整改责任

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省厅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由谭先振厅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厅长张正军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省公协两名副会长、秘书长和厅律公处有关同志。领导专班下设三个小组,分别是综合组、督查组和问责追责组。综合组负责落实司法部和省厅文件的贯彻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做好工作情况和有关信息上传下达。督查组负责到各地进行检查抽查,具体指导各公证处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预防和化解业务风险。问责追责组负责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二、强化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五个全覆盖

针对《通报》指出的本省公证质量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自查自纠的问题,省厅对症下药,制定了“五个全覆盖”的具体整改措施。

(一)学习教育全覆盖,强化风险意识。针对6月2日司法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再次督促各地全员组织、深入学习,并对每个公证管理干部、每个公证处、每个公证员的学习情况做好记录。其中,武汉市司法局已通知各公证处于6月12日上午再次传达学习司法部《紧急通知》和两次通报精神。6月11日,省厅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再次电话抽查,共抽查15个公证处,从抽查情况看,传达学习和落实情况比前期大有改进,但仍有个别地方学习滞后,重视不够,散漫拖拉,省厅当即提出了批评整改意见。学习教育全覆盖的目的是通过全面深入学习,吃透、吃准司法部文件精神,增强风险意识,使全省广大公证工作者深刻认识到,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头等大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自查督查全覆盖,绝对不留死角。6月15日到7月15日,省厅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分6个督查组赴各地进行检查,检查工作将覆盖到每一个公证机构,重点是检查业务办理中是否存在错证、假证问题,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证责任案(事)件。督查工作要象纪律巡视工作一样,善于发现问题,查找原因,严格追责问责,使督查工作真正发挥作用,收到实效。防止督查工作流于形式,对督查不力,失职渎职的,也要追究相应责任。

(三)整改落实全覆盖,不留后遗症。对于已经发现的问题,从工作作风到公证质量,及时纠正和改进,确保司法部的“政令”在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得到及时贯彻落实,确保有瑕疵或者错误的公证书及时补正或依法撤销。特别是对云梦县尚未撤销的几件涉上海假冒委托人的公证书,在调查核实和做好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及时依法撤销。

(四)追责问责全覆盖,不搞下不为例。对《通报》指出的本省传达学习司法部《紧急通知》不力的问题,以及云梦县公证处有关案件没有报告的问题,6月10日晚,已责成律公处负责人作了深刻检讨。对司法部抽查发现学习不落实的五个公证处,省厅已督促各有关司法行政机关作出说明,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云梦县公证处相关负责人已被追究责任)。对在下一步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厅也将责成各地逐一追究责任。

(五)长效机制全覆盖,不搞临时抱佛脚。一是省厅和省公协要尽快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做到学习、检查、纠错、责任追究常态化。二是省公证协会针对当前问题易发、多发的民间借贷、涉及房产处分的委托书、遗嘱、继承等公证业务,制定相应的业务指导规范,防止错证、假证的发生。

同时,省厅律公处与省公协已按照谭先振厅长要求,建立了全省公证质量管理微信群,群员包括各级司行政机关分管负责人、公证管理人员、各地公证协会会长、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以及全省公证处主任,确保司法部以及省厅指示、通知、工作信息及时传达,各地工作情况和信息及时上报。

三、着力推进公证工作改革,以改革保质量

从这次司法部抽查通报的情况看,改制为事业单位的公证机构传达学习落实到位,如武汉市两家公证处,而另外5家学习传达不力的公证机构都是行政性质公证机构。湖北省共有117家公证机构,其中行政性质机构65家,占比55.5%,事业体制41家,合作制2家,正在改制的9家,占比44.5%,改革任务较重。去年以来,省厅按照司法部的安排部署,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推进公证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已报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同时,省厅已于4月份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不等不靠,先行先试,省楚信公证处和武汉市13家公证处已改制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还有一批公证机构也正在进行去行政化改革,其中几家公证机构正在进行市场化改革试点。这些完成改革的公证机构,在案件数量、案件质量、业务收入和服务态度方面都有明显提升。下一步,省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司部即将召开的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强力推进公证工作改革,通过深化公证工作改革,促进公证质量提高,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近日,湖北省司法厅已经将学习贯彻和切实落实司法部文件精神与要求的有关情况上报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