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法院法官赴百里外送执行款

23.08.2016  01:35




          “这么热的天,你们还大老远的来给我送执行款,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李老太握着法官的手感动的说道。8月18日,南漳法院执行局局长陶铁军同志率执行局干警沿着山路驱车来到100公里外的薛坪镇福利院给93岁的孤寡老人李老太送去4000元执行款。 

          据悉,该4000元执行款是在南漳法院近期开展的执行款清理自查活动中被查出,已长达4年之久无人领取。由于当时信息记载模糊,执行法官一时间无法准确查找到该笔款项所属的当事人。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将执行款依法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通过大量翻阅案卷、多次询问当时承办法官,查找到了该笔执行款所涉案件以及所属当事人李老太。原来,李老太所涉案件于2003年就已判决生效,判决给予其抚恤金7500元,2006年执行到位3500元已给付其本人,剩余4000元的执行款于2012年执行到位,但之后始终无法与李老太取得联系,该笔执行款一直存放至法院。

        虽然已查到该笔执行款的归属人,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李老太目前具体情况如何却不得而知,为了查找李老太的下落,执行法官做了大量工作,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走访当事人住处、向附近村民打听情况、询问当地村镇领导等一段时间的耐心细致查找,终于打听到了李老太的消息,原来李老太因无劳动能力且无人照顾又无生活来源,被定为五保户人员,已于八年前被当地镇政府送往薛坪福利院供养。得知这一消息后,执行法官急切找寻当事人的心情终于可以平静下来,便很快与福利院负责人取得联系,确定了李老太的具体信息。考虑到李老太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经不起长时间的山路颠簸,南漳法院的执行法官决定亲自将执行款送上门去。

          经过近3个小时的奔波,执行法官们终于到达薛坪福利院,在当地镇领导和福利院相关负责人的见证下,执行法官将4000元执行款交到了李老太手中。李老太对法官们亲自送执行款表示十分感谢,在旁的群众也对法院的上门司法服务连连称赞。虽然此次执行款的金额不大,但是却透露着南漳法院对待当事人深切的关怀。自此,该案终于执结完毕。

          南漳法院清理执行案款工作从今年6月开始,主要对2016年3月份之前尚未发放的案款进行集中清理并及时发放。活动以清理标的大、时间久的执行案款为重点,由易至难,由近及远,逐款逐案进行清理。截止到7月,共清理案件123件,发放执行款323万元,进一步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司法便民利民为民服务还在进行时,南漳法院下一步将全面落实执行案款清理任务,通过自查和主动接受检察监督以及建立执行案款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等方式,确保每一笔执行案款依法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全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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