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局实行“五制”促和谐信访

15.09.2014  18:44

  一、对号入座,实行领导包案制。根据局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对号入座各类涉土信访案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案一清,一包到底”原则,做到“五包”,即包调查、包化解、包处理、包稳定、包息访罢诉。

  二、畅通讯息,实行轮流值班制。局班子成员和信访专干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每日轮流坐镇局信访科和县信访局,面对面与信访人沟通交流。能当场处理的,第一时间答复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及时安排专人现场调查处理,杜绝压案积案,确保最短时间案结事了。

  三、超前排查,实行周五报告制。系统各单位对日常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每周五定时报告本周本单位可能引发涉土信访和其他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超前督导涉案单主动下访,将信访苗头处理在当地,矛盾问题解决在未访。

  四、及时稳控,实行重点跟踪制。对历史遗留的越级信访和重信重访案件分类排查、登记造册,组织专班进行分析会审,随时与信访人保持沟通联系,准确跟踪掌握信访人动态,主动登门做好解释说明和教育疏导工作。

五、责任倒查,实行一票否决制。县局与各单位签订信访维稳责任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因工作失职,化解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