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严把“五个关口” 推进项目实施

06.11.2015  16:42

(邹开国  曾小松)自2013年省级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以来,南漳县水利局深切感受到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事关水利设施工程效益的持久发挥,事关“三农”发展,事关粮食安全,备受基层干部的关心关注,备受农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该局严把“五个关口”,积极组织动员基层干部群众和参建各方,抢抓时间,严格质量,规范管理,科学施工,扎实推进工程项目在南漳县高效规范实施。 

严把项目申报关。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该局在项目申报初期,始终坚持“三个结合”,确保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一是与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要求所有申报工程必须全面完成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了工程产权,明晰了管护主体,签订了管护协议,颁发了权属证书,确保所有纳入维修养护的工程有人管、管得好、长受益。二是与上年度考核结果相结合。在项目分配方面,该局不搞“每人每”和“洒胡椒面”平摊的方式,而是围绕上一年度维修养护项目考核结果,对得分高的镇区给予项目和资金的倾斜,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对于得分较低的镇区,减少分配额度,促使各镇区要想多要项目就必须把年度维修养护工作开展好。在各镇区之间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三是与实际需求相结合。在每年的实施方案编制之前,该局首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各镇区上报所有项目必须紧密结合各村组的实际需求,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然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镇区申报项目进行抽查复核,最后以镇区为单位,实行协会申报、水管站初审、镇区政府签字,县水利部门把关,确保项目编制科学合理。 

严把组织实施关。维修养护项目涉及镇区多,工程量小,点多面广,维修养护的及时实施是工程效益正常发挥的重要保障。如何切实有效的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资金最大效益,该局在三个方面着力:一是在广泛宣传上着力。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三农”,支持水利事业的重要体现,是农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深受群众欢迎,在每年项目实施前,该局采取下发通知、张贴方案、召开会议等措施,宣传年度维修养护任务,全方位提高项目维修养护的透明度,让群众明白将要实施哪些项目,积极主动参与到项目建设和监督上来。二是在组织领导上着力。为充分调动各级投入工程维修养护的积极性,发挥项目所在地党委政府、镇区水利站、农民用水者协会和农户各自优势。镇、村分别成立工作专班,负责辖区内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农民用水者协会定期汇报工程维修养护建设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并由镇村和协会集中解决,为项目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三是在责任分工上着力。在项目实施部署会上,明确界定镇区政府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组织领导和矛盾协调,水利站具体负责技术指导,农民用水者协会负责工程维修合同的签订,管护责任人的明确、投工投劳的安排以及工程进度和质量监督等相关事宜,确保了工程维修管护效果,真正做到群众自己的工程自己管,自己的事情自己办。 

严把工程质量关。在工程建设中,该局始终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严格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高质量、高标准、树形象。一是组建专门的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明确了项目法人和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全县维修养护项目各项工程任务,并从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实行不定期、不间断的抽查。二是严格实行合同管理。每个维修项目由所在协会和水利站与维修工程的承接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签订了规范的工程维修合同,作为考核验收的依据。每个管护工程严格按照管护协议,由工程管护人定期管护,年底由镇、村、协会集中组织考评,综合得分90分以上方可兑现管护奖补资金。三是主动接受专业质量监管。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及时邀请县水利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专业技术人员,联合各镇区水利站聘请的工程质量监督员,对维修、管护工程采用不定期抽查,实行全程技术把关、质量控制和管护考核。四是切实加强督办检查,严把考核验收关。按照事前审批、事中控制、事后检验等工作环节来控制工程质量,加大监督力度和规范质量行为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构筑安全防线。同时,县财政、水利部门实行定期、不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严把资金管理关。在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上,该局严格财务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县财政部门实行“三堂会审”、总量控制、分期拨付的管理模式,保证了资金的有效使用。一是把好资金统筹关。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开设资金专户,明确专人管理,实行单独核算,严格专款专用。二是把好资金拨付关。对资金的拨付使用严格按照财务规定的“先报后审再使用”程序,先由施工单位根据完成的工程情况进行自验,再由所在协会进行初步验收后将相关工程清单和资金明细报送镇区水利站,各镇区水利站对照县水利局下发的年度维修养护通知,对全镇所有项目任务进行审核,待审核无误后提出验收申请,由县财政局、水利局组织项目所在镇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水利站负责人、协会成员和群众代表进行抽查验收,验收通过后由项目法人、水利局主要领导把关签字后,报县财政审核,方可拨付工程款。三是把好资金监管关。逐项目建立资金管理明细台账,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所有维修和管护费用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拨入维修工程承接主体和管护责任人账户,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通过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了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和干部安全,保障了每一分建设资金用在刀刃上。 

严把资料收集关。在注重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的同时,我县还加强了对维修养护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对于管护项目该局严格按照《南漳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所有项目必须做到“七有”,即:有管护人基本信息、有管护协议、有管护权证、有管护制度、有考核办法、有考核档案记录、有管护考核结果。同时,必须提供管护前和管护后的工程照片。所有维修项目,除维修合同、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外,还必须按“一点三照”要求提供彩色图片资料,即:定点拍摄“建前、建中、建后”图片,将资料作为工程验收相关佐证材料。严格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既促使了维修养护项目的规范实施,杜绝了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又确保资金能落到实处,工程效益能持续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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