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全面推进

22.06.2016  18:11

     2015年,十堰法院受理婚姻家事案件3920件,结案3571件,分别占全部民事案件的18%和19%;2016年1月至5月受理婚姻家事案件1872件,结案1474件。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家事矛盾在全市法院日常司法审判工作中所占的比例之大。为了减少家事矛盾,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正式实施,十堰法院系统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了积极部署。

  郧西县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首批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之一,2016年6月16日,郧西县编办已批准设置郧西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现已组建了由一名老法官、三名审判经验丰富的中青年法官、一名女法官、一名心理学专业的法官助理参加的家事少年审判团队,负责审理郧西城关镇辖区及其他疑难复杂家事案件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以及涉少家事案件。

  今年5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时,就按照家事审判与少年审判“强强联合”的模式进行谋划,在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内组建了由四名有办案经验的法官参加的审判团队,专门负责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及婚姻家事纠纷案件。

  为了妥善化解婚姻家事纠纷,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十堰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坚持探索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各法院要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加以借鉴和学习。

  同时,十堰法院与公安、妇联合作,构建防止家庭暴力工作制度。探索成立家事调解委员会,形成以法院为主导,教育、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公安、老龄委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探索引入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等多种方式,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推动建立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有效社会合力,切实妥善化解家事纠纷。

  此外,十堰法院在不断探索家事审判的诉讼程序。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和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诉讼程序,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发展。对家事案件,实行调解优先的原则;由于家事纠纷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往往是弱势群体,为体现人文关怀,要加大依职权干预力度;强化保护个人隐私,家事审判以不公开为原则,以公开为例外;对离婚案件,强化当事人亲自到庭原则;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对家事纠纷案件适当放宽案件审理期限。

  目前,十堰所辖八个县(市)区人民法院,要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做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尽快成立家事审判机构。各法院可以采取家事审判与少年审判联合的模式,也可以成立单独的家事审判法庭,暂不具备条件的,在民事审判庭内成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合议庭,大力加强家事审判队伍建设。选拔任用熟悉婚姻家庭审判业务,具有一定社会阅历,掌握相应社会心理学知识,热爱家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成为家事审判主审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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