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河湖长制工作获通报表扬

06.05.2019  17:42

(李经田 程勇)近日,在湖北省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暨落实河湖长制现场推进会上,公布了全省2018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十堰市综合考核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二,予以通报表扬。 

会上还对全省2018年度各市级河湖长巡查河湖情况进行了通报,点名表扬十堰市联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和湖泊局、南水北调办等巡河质效。通报指出,十堰河湖长及联系部门巡河频次、解决问题个数等多项指标居全省前列,其中,2018年度市级河湖长本人全线巡查全省平均次数2.4次,十堰5.5次位列全省第一;市级河湖长联系部门巡查全省平均次数2.6次,十堰10.6次位列全省第一。 

2018年全市市级河长巡河103人次、委托联系部门巡河262次,县级河长巡河1126人次,乡级河长巡河9361人次,公安机关“河警长”巡河1800余次,村级河长巡河实现常态化。800多名民间河长和志愿者积极参加河流保护活动。全年共消除城市黑臭水体79个、排查整治固废点位59处、取缔和整治排污口30个、清除行洪障碍31处、腾退岸线复绿6500余亩、日增污水处理能力50万吨。 

河湖长制高效运转,成效显著。丹江口库区水质长年稳定在Ⅱ类及以上,17个饮用水源地持续达标,3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达标率为97%。去年12月,十堰市获评全国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今年,十堰市将继续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河库等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持续开展碧水保卫战和“清四乱”行动,聚焦突出问题,巧用科技手段,全力推进该市水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