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力量

13.05.2016  08:36

近日,十堰郧阳区民宗局执法主体建设达到了省定的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三单一主”标准。依据《湖北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已办理《湖北省行政执法证》和《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等,原党支部升格为党组,由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兼任局党组书记,局长由无党派人士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