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粮食局监督检查工作呈现“12345”新格局

13.11.2015  17:34

              近年来,十堰市粮食局监督检查工作始终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全市粮食安全为重点,积极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加强粮食法律法规宣传,夯实粮食执法工作基础,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完善粮食监管机制,形成了 “一体系,两活动,三环节,四检查,五制度”的工作格局,有效提升了粮食监督检查科学化水平。
              建立完善一个监管体系。近年来,十堰市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粮食流通监管体系。目前,各地均独立设立了监督检查科(股),与行政执法队同时存在(其中:郧阳区、郧西县、丹江口市粮食行政执法队是当地编办批准成立,其余县粮食执法队均为当地粮食局内部调整组建的常设非独立机构);现有粮油食品质量检测机构1个(市粮油食品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5人;全市已获得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资格人员38名。各地粮食监督检查专项经费均列入了当地财政预算并得以落实,照相机、电脑等必备执法装备齐全,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设备四落实,为开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十堰市粮食局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郧西县粮食局、丹江口市粮食局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
              深入开展两大宣传活动。以“粮油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两大宣传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粮食法规、粮食形势、粮食收购政策、粮食质量安全等知识。近年来,累计出动车辆120余车次、出动人员500余人次、悬挂横幅标语310幅,发放并收回知识竞赛试卷840余份,张贴标语1200余条,印发宣传资料15000多份等。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关心粮食安全、支持粮食工作、参与粮食宣传,积极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促进了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严格管控三个流通环节。在收购环节,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入库“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不合格粮食不得入库,严把粮食质量安全“源头关”;在储存环节,将日常检查和定期抽检相结合,在在企业天天查粮情、月月报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市粮油食品监测站对库存粮食进行春、秋两季粮食质量综合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储存关”;在销售环节,出库粮食必须经过严格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随货同行,杜绝质量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严把粮食质量安全“销售关”。
扎实开展四个专项检查。结合粮食工作实际,扎实有序组织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夏秋两季粮食收购检查、政策性粮食供应及“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监督检查及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重点部位粮食安全监督检查等专项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以专项检查规范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质量安全,转变粮食部门形象,维护粮食行政执法权威。近年来,累计开展各类检查8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500余人次,检查车辆140余车次,检查各类粮食经营主体近千家,抽检样品600余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重大粮食质量事故发生,为保障全市粮食质量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立健全五项工作制度。为克服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面大、点多、线长的难题,提升工作实效,结合粮食工作实际,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先后探索建立了粮食收购准入制度、诚信经营备案制度、粮食质量管理制度(“一制度、四登记”,即:十堰市粮食质量管理制度、粮食收购入库质量登记薄、粮食库存质量登记薄、粮食出库质量登记薄、药品管理和使用登记薄)、投诉举报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等五项工作制度,将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惩治相结合,逐步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新局面,大大促进了我市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