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第四轮"清水行动"启动 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01.07.2014  10:16


   十堰市第四轮“清水行动”将于6月30日正式启动,届时,十堰市环保局将组织精兵强将兵分3路奔赴各县市区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将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时间为6月30日—7月6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2013年环保部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各控制断面水质达标情况,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及市政排污口排污情况;列入“丹江十二五规划”的60个工业点源污染治理情况;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建设情况;挂牌督办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等。

   据悉,为搞好此次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市环保局已印发紧急通知,要求以“两高”司法解释和今年7月1日实施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为法律武器,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对在检查中发现断面超标的,要加密监测,查明原因及污染源。对私设暗管、直排偷排的,要依法严查重罚。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企业,报请政府依法拆除、关闭,对在水源区内从事养殖、放牧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对未落实环评、“三同时”制度的,一律高限处罚并停建、停产。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一律实行公开曝光。

   据了解,去年7月16日,十堰“清水行动”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市环保局已完成3轮“清水行动”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000多人次,查处纠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0多起,挂牌督办企业10家,罚款500多万,营造出环境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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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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