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第一部政府规章正式公布

04.09.2017  14:04

2017年 8月30日,十堰市人民政府市长陈新武同志签署市政府令,标志着我市第一部政府规章(《十堰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公布。

规定》是我市今年起草的三部市政府规章之一,由市政府法制办具体起草,市政府法制办通过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参考省外、省内现有立法例及相关规定,数易其稿,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最终形成了《规定》。《规定》共分7章34条,在章节设置方面,具体分为总则、立项、起草、报送、审查、决定、公布、备案、修改、废止和解释,完整地概述了规章的起草过程;《规定》属于程序性规定,对其他规章的制定具有指导性意义;同时,《规定》立足本市实际,努力突出地方特色,如规定了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健全立法工作机构、设立立法人才储备库和基层立法工作联系点、开展规章草案制度廉洁性评估等。

据悉,《规定》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十堰市法制办供稿)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