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环保目标考核连续两年全省第一 受到省政府表彰

25.01.2016  19:10

  1月22日,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召开,十堰市环保局2015年环保目标考核获得全省第一,这是继2014年之后十堰市再次在全省环保目标考核中位居第一。

  2015年,十堰市环保工作交出优异答卷:该市荣膺“全国最佳生态保护城市”、入选首批“中国好水”水源地,五条不达标河流治理成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样本,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被列为全国地市级典型;环境监管执法被环保部列为环保督查先进典型;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举措被列入湖北改革十大典型;顺利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考核验收;提前一年完成主要污染物“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

  大力消灭黑臭河。十堰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河长制”,构建“截污、清污、减污、控污、治污”综合治理体系,大力实施尾水深度治理工程,神定河、泗河及犟河水体中主要污染物浓度较“十一五”削减70%以上,化学需氧量已达地表水Ⅳ类水质,官山河水质稳定在Ⅱ类,剑河水质基本稳定在Ⅲ类。目前该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水功能区达标率为88.2%,创十年来最好水平,比“十一五”上升29.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下降了20.6个百分点,前不久《中国环境报》对该市治理黑臭河举措、经验予以宣传推介。

  大力改善空气质量。十堰市重拳整治燃煤锅炉、餐饮油烟、城区扬尘、机动车排气污染等,大气环境显著改善,PM10平均浓度降至90微克每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降至56微克每立方米,分别较2014年下降8.2%和15.2%,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名第三。

  大力推进生态创建。十堰市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6个,省级生态乡镇29个,省级生态村180个,市级生态乡镇39个,市级生态村674个,创建力度及数量全省第一;茅箭区、张湾区率先通过省级生态区创建技术评估和验收;在全省率先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丹江口市、郧阳区、武当山特区428个村60万人从中受益。

  大力加强环境监管。十堰市在全省率先运用新《环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封扣押和行政拘留。深入开展“清水行动”,强化执法监管,先后对93起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对27家企业下达停产决定,向公安部门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件,对3人实施行政拘留等,营造出从严执法高压态势。

  大力提升能力建设。十堰市在全省率先建成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平台,实施环境监察智能一体化管理,12个空气监测自动站、3个水质监测自动站建成投运。(叶相成 张华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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