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水保规划(2018-2030年)正式批复实施

12.08.2019  17:50

(程家忠)2019年7月26日,十堰市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十堰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这部规划是该市首部获得市政府批复的市级水土保持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也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行动指南。 

本次规划历时2年多,经过认真细致的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在系统科学地划分十堰市水土保持区划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一心一带两片”的水土流失防治空间格局和水土保持总体策略。 

规划》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十堰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17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541万吨;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十堰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较为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58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513万吨,全市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 

批复》要求,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跟踪监测、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推动《规划》全面实施。 

批复》强调,十堰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鄂政函[2017]97号)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