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局强化中秋国庆两节廉政纪律

25.09.2015  11:42

  近日,十堰市局进一步从强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严肃问责、及时报告等四个方面,严抓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中秋国庆廉政纪律。

  一是及时提醒。要求各县(市、区)局党组(党委、支部)及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开展专题教育,及时提醒,打好“预防针”,防止“节日病”,并将省厅“十个严禁”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

  二是实时监督。要求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采取集中检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邮箱,受理群众举报。

  三是实施问责。对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科室),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当事人、有关党组(党委、支部)及科室(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纪委)的监督责任。

  四是及时报告。要求各单位(科室)将“两节”期间贯彻落实“十个严禁”和通知精神情况于10月15日前报市局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