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局实施“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7.04.2016  19:55

  十堰市局从2015年10月开始,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双随机”抽查信息公开制度》《“双随机”抽查工作纪律》《“双随机”抽查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机制,在药品零售行业尝试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2015年第四季度和2016年第一季度,先后对10个县市区110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双随机”抽查,共发现违法违规线索42个,责令限期整改23起、收回GSP证书15张、立案35起,有效维护全市药品市场安全。

  通过两轮随机抽查工作的开展,十堰市局总结出一套符合监管实际的工作方法。一是建立“两库三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责任清单、企业诚信清单),确保公平公正;二是规范“三查一处”(规范抽查比例和频次、规范抽查情况记录、规范抽查信息公开、规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依法合规;三是落实“三责一训”(落实领导责任、落实检查责任、落实监督责任、落实教育培训),确保权责统一。

  今年,十堰市局将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业推广“双随机”抽查的同时,还准备向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推广这一模式,使“双随机”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信息来源: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