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局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22.06.2016  17:09

  十堰市局与相关部门联合,从制度规范、依法监管、应急防控、示范引导等方面入手,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及时总结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取得的工作成绩,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阶段学校食堂工作任务。

  二是建立部门联合检查机制。会同市教育部门、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每半年对学校食堂进行一次联合检查,结合春秋季开学和中高考等重要时段,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检查。

  三是建立部门联合风险防控机制。每年开展一次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组织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通过情景模拟、集中练兵的形式,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及危害。

  四是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机制。每半年对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以及创建工作进行一次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全市通报。对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等级提升、示范创建和达标评比等进行督办和抽查,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放心食堂”创建、食堂规范建设等重点工作。

  (信息来源: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