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局“十项承诺”创优不动产登记服务

20.08.2016  03:36

8月18日,十堰市局通过《十堰日报》、《十堰晚报》、秦楚网、局门户网站、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统一对外发布“不动产登记公开承诺书”,公开十项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以透明、高效、优质、便民的登记工作,方便群众,服务企业。

一是限时办结。不动产登记落宗业务不超过24个小时(工作日)、抵押登记不超过12个小时(工作日)、地价评估与会审不超过15个工作日。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结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二是首问负责。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大厅首位接待或受理工作人员负责业务解答、办理或引领到相关工作窗口办理,确保业务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三是一次告知。开设大厅导询台,实行书面一次性告知制,告知办事群众办理业务流程及所需材料。

四是联合会审。与房管、规划等部门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题,解决疑难杂症。

五是统一坐标系。主动与规划部门沟通,自2016年9月1日起率先启用2000坐标系,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80坐标系、54坐标系的坐标转换服务。

六是简化流程。不增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操作规范中没有规定的业务流程,减少内部审批环节,由首席代表专门管理审批事宜。

七是分区服务。选拔业务骨干担任导询员,以叫号机为阵地,实施主动询问、号前引导,根据服务对象的业务办理需求,分别引导服务对象到对应分区的窗口办理业务,开设企业专区和绿色通道。

八是否定备案。经办人员和窗口人员不能说“”,并要明确办理方向。对疑难问题,一时又难以答复的,实行否定备案制,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机关党委备案后方可退件并说明理由。

九是延时预约。已到下班时间,对已受理尚未办结的不动产登记事项,或服务对象已排队叫号等候的,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直至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完毕。全面开通不动产登记网络预约服务。

十是公开透明。通过不动产登记大厅公示公告栏、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全面公开不动产登记政策、登记程序、进度查询、收费标准、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事项。

该局还主动公开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及局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