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将档案工作 纳入市直单位综合目标考核范围

31.07.2015  16:40


近日,十堰市委、市政府印发《市直单位综合目标考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将档案工作纳入市直单位综合目标考核范围。这是今年继十堰市将档案工作列入市长政府工作报告后,又一推进档案工作发展的重大举措。

办法》包括组织领导、考评对象、综合目标制定与考评、考评结果运用等四个部分内容,明确规定十堰市档案局为市直单位综合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市直121个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办法》将档案工作与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等8类工作归入共性工作目标内容,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计分范围。

十堰档案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是在十堰市尚属首次,体现了十堰市党委、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是推动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意见的具体体现,《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档案事业发展环境,更加有力推动十堰档案事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