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圆满完成旅游市场“互查互检”工作

16.09.2014  14:27
 

十堰市旅游局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于8月27日至29日组成检查组对恩施州进行了交互检查,9月3日至5日迎接襄阳市检查组赴我市进行的互查检查,9月上旬结束了各县市区互查阶段工作,圆满完成了第二阶段工作任务。

8月27日至29日,我局组成检查组一行4人赴恩施州委进行交互检查,检查组首先通过座谈形式,了解州委旅游市场自查的整体情况,随后先后到恩施市、利川市部分旅行社和旅游企业进行抽查。在检查过程中,对个别旅行社在使用新版合同的过程中,填写不够完全,散客不签订旅游合同等情况,个别景区游步道安全警示牌损毁,没有公布游客咨询、投诉电话,公共卫生管理不到位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恩施州委执法人员高度重视,当场给予了警告并要求限期改正,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互检,我们认为恩施州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大,对不诚信企业信息及时进行公示的经验做法非常值得借鉴学习。

9月3日至5日,襄阳市旅游局由分管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赴我市进行交互检查。检查组首先进行座谈,听取了我市旅游市场自查的整体情况汇报,先后到茅箭区、郧县、郧西县进行抽查。检查组认为,我局市场检查工作准备充分,检查项目及程序、内容设计科学、专业,对同行有很大的示范意义。同时,检查组对我局发文件数量、开短会、综合办理同类业务事项的作法表示深受启发,认为十堰局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纠正形式主义,克服作风漂浮等工作整改上见了实效,值得学习。

下一步,我局将对本次旅游市场自查、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本着以人为本、规范市场秩序,服务游客的工作目标,迎接省局督导组的检查指导。 (十堰市旅游局何升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