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出台《十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16.05.2016  17:0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近日,十堰市政府以十政办发[2016]55号文件形式印发了《十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对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作出了全面规定。

  据悉,该《办法》呈现三个新特点:一是统筹兼顾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和土地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利益,努力把公共利益同被征收人个人利益统一起来;二是通过明确补偿标准、补助和奖励措施,保护被征收群众的利益,使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居住条件有改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三是通过完善征收程序,加大公众参与,规定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取消《十堰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称原办法)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规定,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把强制减到最少。 

  (十堰市房管局、市政府法制办)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