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国家级生态市创建规划编制工作启动

07.07.2014  10:36


   日前,十堰市县(市、区)环保局长分别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分别鉴定了《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市)规划》技术服务合同书。此举,标志着十堰市国家级生态市创建规划编制工作启动。

   根据技术服务合同书,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将开展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现状调查、任务规划等工作,形成《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市)规划》研究报告、《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市)规划》文本及配套图件等成果。今年10月31日前提交成果初稿,11月30日前召开专家评审会并提交成果终稿,12月31日前通过十堰市人大审议并颁布实施。

   根据今年4月16日十堰市政府办印发的《十堰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实施方案》,从2014年起到2020年,用7年时间把十堰创建成为国家级生态市。到2017年,全市创建市级以上生态乡镇100个,生态村1200个;到2018年,全市80%以上的乡镇创建成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全市8个县市区中,至少有3个创建成为国家级生态县(市、区);2019年—2020年,全市8个县市区全部创建成为国家级生态县(市、区);2020年,把十堰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社会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文明和谐统一的国家级生态市。其中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为宣传发动和《规划》编制阶段,将完成召开全市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动员大会、编制《十堰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规划》、通过环保部专家评审后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发布实施、制定印发《十堰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实施方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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