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召开推行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08.05.2017  11:51

(十堰市水利水电局)5月5日下午,在全省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十堰市立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迅速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书记张维国,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新武出席会议。 

市委书记张维国结合十堰市河长制工作实际指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活之需、生态之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江河湖泊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具有不可替代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既是惠及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也是加快十堰转型跨越发展、保一江清水永续北送的政治任务。十堰市境内有2489条大小河流,是南水北调库区水源面积最大、保护责任最重的地区,河流问题集中表现在一些穿城河流水质质量不稳定、生态功能退化,水污染防治是十堰河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主要问题。 

张维国要求,要以“水清”为目标,全面推进河湖长制落地生根,做好“六个治理”:一要坚持河长治理,各级河长是河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二要坚持源头治理,加强源头防控、溯源治理、水岸共治。三要坚持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四要坚持生态治理,筑牢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五要坚持依法治理,建立河流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边界区域水环境综合执法。六是坚持共管共治,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治水模式。 

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新武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他在讲话中要求,各地要抓紧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地见效。一要健全组织体系,全面推行由各级行政首长担任河长,创新体制机制。二要突出管理重点,将山水林田湖作为生命共同体,突出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重点任务。三要强化河长职责,河长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推进作用。四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五要强化绩效考核,研究出台河流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建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超文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水利局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乡镇(街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有关单位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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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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