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加强残疾人协会治理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12.11.2020  16:20

11月9日,十堰市残联组织召开市残疾人专门协会治理创新工作交流会,专题研讨党建引领残疾人协会治理与服务工作,进一步密切与残疾人的联系、与市直部门的联动,努力提升残疾人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听取了市肢协、市盲协、市智协、市精协、市聋协的基层治理创新经验,通报了有关情况,宣讲了信访、治安及社会组织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并就加强残疾人协会建设和管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残疾人专门协会是残联领导下的主体协会,是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和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目标实现的重要力量,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不可或缺的力量。市残联始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协会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指导五个协会按程序完成换届选举,选优配强协会班子队伍,加强工作指导和常态化监管;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成立了市残疾人专门协会联合党支部,选派中层干部担任联合党支部第一书记,并向五个协会选派了专职管理员,推进协会财务管理和重要事务规范开展;三是强化工作联动,落实协会负责人担任残联主席团职务、列席重要会议等参政议政制度,充分发挥协会组织和残疾人的主体作用。四是强化经费保障,将协会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逐步加大投入,为协会开展工作和适宜活动提供资金支撑。

会议强调,残联组织要联合基层社区及网格员队伍,畅通合理诉求反映通道,建立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的联动机制,健全与公安、司法、信访等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机制和协商渠道,健全残疾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机制,完善涉及残疾人矛盾纠纷多部门、多元化调处机制,就地、快捷解决合理诉求,依法处置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全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各专门协会要坚决服从残联党组的领导和民政部门的指导,依法依章程全面加强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着力打造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协会组织。要切实发挥协会优势,围绕残联工作中心,组织开展协会工作和活动。要当好残联联系残疾人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倾听残疾人的呼声、了解他们的需求、反映他们的愿望,为各类别残疾人提供贴心的服务,配合残联组织、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帮助残疾人解决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满足他们的合理诉求,持续优化残疾人协会的治理能力和水平,让残疾群众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开发区派出所、茅箭区、张湾区残联、市残疾人专门协会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