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全面推行四级“河长制”

18.05.2017  10:53

   湖北日报讯(记者饶扬灿、通讯员叶相成)15日下午,记者在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的大型人工快渗工程现场看到,几个快渗池正在实施曝气作业,喷出的水花犹如一道道优美的喷泉。该工程采取高密度沉淀+人工快渗工艺,占地约50亩,总投资约4000万元,日处理尾水4万吨,是犟河治理的“守门员”工程。

   监测数据显示,犟河水质去年在十堰率先达标,比环保部下达的考核目标整整提前了4年。这是十堰实施的“河长制”治理不达标河流见成效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十堰实行“河长制”已有几年了。2011年,在汇入丹江口库区的12条河流中,十堰市有神定河、泗河、剑河、犟河、官山河5条河流水质不达标。这5条河总水量虽不到库区水量1%,不足以影响水库水质,但十堰仍全力以赴,以100%的努力确保“清水入库”。

   为啃下5条不达标河流治理这一“硬骨头”,该市编制出治理方案,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河长”,重点围绕5河流域沿线“百沟千口”,即80多条支沟近千个排污口等进行大规模整治。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18亿元,实施截污、控污、清污、减污、治污、管污六大工程,5条不达标河流已有3条达到考核要求。

   为进一步扩大战果,今年十堰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以各级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市、县(市、区)、乡(镇、街办)、村(社区)四级河长制责任体系。其中,市委主要领导任第一总河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河长,分管领导任副总河长。对于流域面积较大的河流、穿城河流及入丹江口库区五条河流,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分别担任河长。并将“河长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干部实绩和任用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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