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人社局长办公用房超标 玩"搬进搬出"被免职

27.02.2015  10:33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贺俊 关前裕 陈凌燕)昨日,省纪委通报,十堰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孙照军因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被免职。为应对清理办公用房的检查,孙照军先是搬到小办公室,以为“风声过了”又搬回超标办公室,玩起了“搬进搬出”的游戏。

  据了解,孙照军的办公室在人社局办公楼三楼的308室,原本面积有62.809平方米。2010年4月,他由原劳动局党委书记、局长调任新成立的人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时,经集体研究,308室被隔断成一个套间,外间约21平方米作为小会议室(会客室),里间约41平方米作为其办公室,其于当年11月搬进里间办公。

  2014年4月,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和十堰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要求,孙照军的个人办公面积明显超过规定的24平方米。他从里间搬到外间小会议室办公,将里间原办公室封存,钥匙交办公室统一保管。2014年8月,孙照军任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当月底,他未经请示批准,擅自从外间搬回里间办公,并将外间小会议室用于接待、接访、开小型会议。2014年12月,我省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十堰市人社局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

  昨日,十堰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刘洋向楚天都市报记者介绍,接到群众举报后,他们2月6日赶到人社局,现场录音录像。按照规定,孙照军的办公面积不能超过24平方米,里间办公室有约41平方米,摆放着桌椅、沙发等办公用品,明显超标。

  孙照军向纪委解释,由于外间办公室靠近楼梯,走道口经常有上访群众,非常不方便工作,他自己未经研究决定,也未经报批,擅自做主转回里间办公室。

  2月13日,十堰市市委决定,免去孙照军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由组织部副部长朱秀清兼任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

  昨晚,孙照军本人接受楚天都市报记者电话采访时称,自己未经报批,擅自做主转到大办公室,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认真反思,后悔不已,诚恳接受群众监督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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