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进医联体建设 2017年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

12.07.2017  08:53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2017年全省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每个市(州)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到2020年,医联体建设覆盖全省每个市、县(市、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形成。

  《意见》指出,各地要结合区域内医疗资源结构与布局,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等因素,分区域、分层次就近组建医联体,同时,鼓励将军队、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意见》明确了医联体五种组织模式,医疗集团模式,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以1家三级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若干城市二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构建“1+X”医联体,纵向整合医疗资源;医疗共同体模式,重点探索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人员调配、财务管理、设备管理、药品管理、业务管理“五统一”;健康联合体模式,医院与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健康联合体,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减轻疾病负担;专科联盟模式,医疗机构之间以专科协作为纽带形成联合体,形成区域间若干特色专科联盟,提升解决专科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形成补位发展模式;远程医疗协作网模式,以互联网为抓手,大力推进面向基层、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意见》还明确了完善医联体组织架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医联体内部资源整合、完善医联体运行机制、健全医联体保障政策等主要工作任务,按规定动作和自选项目,细化了医联体建设考核标准。8月底前各市(州)要出台推进医联体建设的工作方案,10月底前所有三级公立医院都要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鼓励三级医院重点专科和专科医院建立跨地域的专科联盟。9月30日前各县(市、区)完成医疗共同体建设。年底前,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县(市、区),辖区内已完成远程医疗系统建设的医疗机构全部接入省级远程医疗服务与监管平台;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远程医疗、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B超达到30%以上。

  《意见》强调,各地要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明确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牵头制定相关技术文件;物价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科技部门要会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支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各部门要建立医联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法,以强基层为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增强大医院帮扶基层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动力。(刘曲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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