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0月30日起取消药品加成 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31.10.2015  09:14

  10月30日,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发布通知,自10月30日起,湖北省各县(市)实施综合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此次价格调整实施范围为第一、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其余县(市)政府确定的县级公立医院。具体价格调整内容为,调整省管价格项目106项,包括诊查费5项,护理费15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86项;调整市(州)管价格项目4063项,包括手术治疗类、临床诊疗类、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检验类等项目。

  省物价局人士10月30日介绍,此次县级公立医院价格改革是为了改变从前“靠开药、开检查单赚钱”的畸形价格体系。取消药品加成是破除“以药补医”的第一步,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原则是“降检查、升医技”,大型医用设备CT、MRI检查项目、部分检验费下调,合理提高中医、诊疗、护理、手术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政府指导价中,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价格均有所降低,磁共振扫描(MRI)平扫每部位400元,普通CT平扫每部位120元,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每次每部位80元。但诊疗、护理等医疗服务价格有适当提升。以门诊诊查费为例,三级医院医师诊查费每次5元;专家门诊诊查费,副主任医师每次9元,主任医师每次14元,知名专家每次52.5元。重症监护的护理费(三级医院)为10元/小时,新生儿护理50元/日。(郭姗姗)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