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收入不能盲目涨 10%,湖北为公立医院设增长天花板

18.05.2017  15:52

  近日,省卫计委印发《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总量增长幅度的通知》,明确提出,全省各市州和部省属医疗机构2017年度医疗总收入与2016年相比,增长幅度不得超过10%。对于不达标的医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核减或取消各项公立医院资金补助,并追究医院院长管理责任。《通知》指出,要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占比,优化公立医院收支结构;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建立健全医疗费用监控和公开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规范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逐步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强疾病防控和健康管理,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运行效率,实现控制医疗费用总量增长速度的目标任务。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我省建立了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及公示制度,全省大部分公立医院门诊、住院病人次均医疗费用等指标逐步降低。此次对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总量增长幅度设定指标,旨在进一步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龙华、周文照)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