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医疗支出比重降到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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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部署加快建立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这一规划将对保障人民健康、满足健康需求、缓解“看病难看病贵”产生怎样的影响?新华社记者专访了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
六大成效带动健康水平“一升两降”
2009年启动深化医改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医改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是在较短的时间内织起了全世界最大的全民基本医保网,为实现人人病有所医提供了制度保障。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数超过13亿,参保覆盖率稳固在9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改革前2008年的人均80元提高到2016年的420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二是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围绕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个关键环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已全面推开。
三是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四是逐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五是大力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从2009年15元提高到2016年45元。
六是不断完善综合监管制度。
通过不懈努力,群众负担实现“一优两降”,即医院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全国公立医院药占比已从 2010年的46.33%降至40%左右,政府办医疗机构收入增幅由 2010年的 18.97%降至10%左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降到30%以下,为近20年来最低水平。
与此同时,人民健康水平实现“一升两降”,即人均期望寿命从2010年的74.83岁提高到2015年的76.34岁,孕产妇死亡率从31.9/10万降为20.1/10万,婴儿死亡率从13.8‰降为8.1‰,人民健康水平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将再提高1岁
到2020年,我国将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经过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比2015年提高1岁,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8%左右。“十三五”期间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将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要抓手,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
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85%以上的地市开展试点;到2020年,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今年基本实现合规转诊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2017年,我们将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20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首先,我们将健全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加快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减少群众“跑腿”“垫资”。
其次,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方式。
第三,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统一基本医保经办管理,加快推进医保管办分开,提升医保经办机构法人化和专业化水平。
四是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础上,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低收入救助对象,以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
五是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鼓励和支持其参与医保经办服务,形成多元经办、多方竞争的新格局。
2020年药品出厂价格信息有望可追溯
“十三五”期间,将实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破除以药补医,建设符合国情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理顺药品价格,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
一是深化药品供应领域改革。二是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三是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完善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并做好医保等政策衔接。四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五是完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耗材间的利益链。探索医院门诊患者多渠道购药模式,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到2020年,我们力争基本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形成1家年销售额超过5000亿元的超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批发市场总额90%以上。
(据新华社北京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