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集中换证工作3月9日开始

10.03.2015  17:12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省局日前下发通知,就集中换发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集中换证工作从2015年3月9日开始,至2015年7月10日结束,为期4个月。换证对象为持有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湖北境内生产企业。持有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但无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此次不予换发。原证未能按规定延续的,至有效期截止后失效。

  按照通知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可到所在地市级局办理新证换发手续,武汉市企业可在各区局办理,省局东湖分局负责辖区内企业新版许可证换证工作。届时,省局将在门户网站公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相关许可信息,方便公众查询。

  (信息来源:医疗器械监管处)

<